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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逾萬雙假冒名牌鞋 3男女聯同公司被罰79萬

(怡保5日訊)3名男女聯同公司因擁有1萬7595雙假冒名牌鞋被判罪名成立,需付一共79萬1775令吉罰款或坐牢2年,辯護律師以我國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夫妻失信案為例,要求法官允許辯方向怡保高庭申請上訴時,延緩刑罰!

法官諾拉西瑪宣布允準被告在向怡保高庭申請上訴時,可暫緩刑罰,唯設下條件,將原本1萬令吉的保釋金提高至5萬令吉,同時必須於今日向怡保高庭提出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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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是Enghenda有限公司,而3名被告則是該公司董事葉建成(60歲)、孫海霞(40歲)和經理葉益傑(50歲)。被告名字皆譯音。

他們被控於2019年12月18日約上午11時30分,在萬里望工業區5號和7號的建築物,擁有1萬7595雙冒牌名牌鞋。因此抵觸2011年商品法令第8(2)(c)條文(販賣冒牌商品和侵犯版權)。

首項控狀指他們擁有2290雙彪馬(Puma)拖鞋;次項控狀是擁有1萬2011雙耐克(Nike)鞋子(3241雙鞋子和8770雙拖鞋)、第三項控狀指他們擁有2844雙古馳(Gucci)鞋;而第四項控狀則擁有450雙李維斯(Levi’s)拖鞋。

法官諾拉西瑪今日在怡保地庭做出判決之前,代表國內貿易、合作與消費部的主控官利茲安表示,此案涉及商標註冊的重要性,並對我國吸引外資帶來負面的影嚮,進而影嚮人民福祉,所以應嚴懲被告,以起警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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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過後判決3名被告和該公司罪成,3人各需繳付17萬5950令吉的罰款(每個冒牌商品罰款10令吉);而公司則需繳付26萬3925令吉(每個商品罰款15令吉),若3名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需坐牢一共2年。

辯護律師菲德利在法庭求情,表示被告葉益傑如今雖然從事其他生意,但還不穩定,而作為其妻子的女被告孫海霞的經濟來源也是投靠丈夫,至於葉建成雖然從事冷氣維修工作,但是收入也是不穩定和無法繳付如此巨大的罰款。

他也說,辯方已決定要向怡保高庭上訴,並要求法官允許他們在上訴時,暫緩刑罰,直到完成上訴程序為止。

他補充,被告的國際護照已被充公,之前已繳付1萬令吉保釋金,並給予法庭全力的配合。法官在休庭後,宣布允準被告在暫緩刑罰,以便向高庭上訴,並將原本1萬令吉的保釋金提高至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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