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擁授勛證書勛章禮服 2假拿督斯里被捕

(文冬7日訊)兩名分別44和45歲的本地男子,假冒擁有拿督斯里的頭銜,遭文冬警方上門逮捕,並起獲授勛證書、勛章和禮服等。

文冬警區商業罪案調查組懷疑這兩名男子,所持有的拿督斯里頭銜並沒有獲得官方承認,於是於本月4日早上8時55分展開逮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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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突擊行動中,在嫌犯住家尋獲拿督斯里勛章。(警方提供)

文冬警區主任再韓今日發文告說,警方分別在兩名男子的住家和辦公室進行搜查,發現志名彭亨州蘇丹殿下封賜的拿督斯里勛銜證書、一套禮服、拿督斯里勛章,以及車牌徽章盾牌。

他透露,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19條文(冒充他人詐騙)和1963年徽章及名字法令(防範不當用途)第3條文進行調查。

他指出,在419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又或兩者兼施,至於1963年法令下,如果罪成,可面對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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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的房車貼上拿督斯里徽章盾牌。(警方提供)

此外,再韓說,警方也發現45歲的假拿督斯里涉嫌非法借貸活動,抵獨1951年借貸法令第5(2)條文條。

他披露,兩名嫌犯已在昨天(6日)被帶到勞勿地庭,現年45歲的嫌犯在上述第419條文下被控,以1萬令吉保釋。

至於另一位44歲嫌犯,他說,面對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29(1)條文的指控,獲準以1000令吉保釋。此案定在下周一(10日)過堂。

嫌犯擁有出席拿督斯里冊封儀式的整套禮服,一並被警方扣押調查 。(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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