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9日讯)20岁青年在撞及前方轿车后情绪失控,不仅用脚猛踹对方车门多次,还比中指。警随后在尿检中,証实这名青年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主任古玛拉山表示, 一名24岁男子于7月6日晚上8时37分报警,指其轿车在振林山一带遭一名20岁男子猛踹,对方也出示中指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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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初步调查,事件起因是20岁男子从后方撞及24岁男子的轿车尾部,双方因此发生误会而起衝突。

他表示,警方接获报案当日即在振林山一带逮捕该名20岁男子,并将延扣调查至7月10日。
他透露,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处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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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使用)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此外,他说,警方亦援引《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展开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