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撞死沒戴頭盔騎士 危駕青年再判無罪

(八打靈再也27日訊)上訴庭維持高庭裁決,裁定一名在6年前因危險駕駛導致一名未戴頭盔的摩多後座乘客死亡的技術人員獲判無罪釋放。

《馬新社》一則報導指出,由法官拿督哈斯扎娜為首的三司週一以2比1的多數票駁回控方上訴,並維持高庭宣判被告莫哈末阿迪夫無罪獲釋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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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訴庭法官拿督哈斯扎娜和拿督阿布峇卡皆認為,控方的上訴沒有任何依據,所以,高庭判決維持不變,但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魯茲馬卻投反對票。

事發時,現年26歲的被告莫哈末阿迪夫仍是一名學生。他在法庭宣布維持裁決後,向法官道謝。

他被控於2015年9月26日在吉蘭丹馬章的GongKemubu路因危險駕駛,以致其轎車與一輛摩多相撞,繼而導致未戴頭盔的摩多後座乘客莫哈末達祖爾喪命,而摩多騎士馬莫卡米爾則受傷。

地庭於2018年4月2日裁定莫哈末阿迪夫罪成,並判處他監禁2年及罰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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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後,莫哈末拉迪夫於2019年9月29日在高庭上訴得直,法官當時撤銷其罪行及監禁判決,並判他獲釋,而控方也因此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較早前,阿布峇卡告訴主控官努魯法哈娜副檢察司,之前的上訴庭法官已回答並解決了此案提出的法律問題,即死者莫哈末達祖爾是否也抵觸陸路交通法令的疏忽相關條文。

“控方不能僅僅為了提出上訴而掩蓋這個法律問題。”

被告阿迪夫的代表律師拉惹阿菲克阿茲米曾在上訴庭指出,事發時,死者沒有戴頭盔,形成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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