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撞後逃致1死5傷司機 上庭自爆是愛滋病帶原者

(加影31日訊)涉嫌在蕉加大道撞後逃導致1死5傷的司機,今早被控上加影法庭時,自揭本身是愛滋病帶原者!

被告鄭文華(25歲,譯音)今日被帶上法庭時,一度要認罪,但在知道刑罰在10月修改後加重了,即改口否認有罪。推事過後允准被告由一人以8000令吉保外候審,被告每星期須向鄰近警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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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華在求情減少保釋金時,也提到本身患有疾病,更透露本身是愛滋病帶原者。

被告是在早上9時許由警車押送到法庭,他的家人沒有到法庭聆訊,也沒有委任代表律師,身穿灰黑色T恤的被告在聆聽通譯員讀出控狀時,神色顯得緊張。

根據控狀,被告於12月23日晚上10時45分,在蕉加大道第11.8公里處撞及一輛轎車造成一名女子邱雪婷死亡,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 ,一旦罪成,將被判坐牢不少於5年和不超過10年,及罰款不少於5萬令吉和不超過10萬令吉。

稱失業10個月又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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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初時聆聽馬來文控狀時,對內容有些不明白,推事莫哈末諾要求通譯員以華語再讀出控狀內容,讓被告更了解。

被告過後也有透露,警方就他面控一事已通知其家人,可是他走進庭內發現家人並沒有出現。

主控官海魯要求將控狀保釋金定於4萬令吉,而被告在庭上向推事求情,他表示從3月份開始因為疫情影嚮失業至今,又有病在身,之前曾經入院3次,現在每個月還要承擔1000令吉醫藥費及照顧家人,無法承擔過高的保釋金。

推事聆聽被告的求情後,批准保釋金減至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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