摑女教師案開庭 女家長控傷人罪

(威南18日訊)爪夷某華小家長掌摑印裔女教師一案昨日開庭,有關家長被控蓄意傷人,爪夷推事三蘇把此案定在6月16日審訊。

女教師花妮達(38歲)去年在爪夷區一間華小執教,事發時即2015年2月2日下午5時15分,一名學生母親到學校摑她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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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女教師的報案書,被告陳小燕(譯音)因為兒子(當年9歲)在學校被國語老師拉耳朵而到學校掌摑她,但花妮達否認拉被告兒子的耳朵。

花妮達聲稱目前她已轉校,不過為了正義和教師的尊嚴,她決定起訴對方。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323(蓄意傷人)條文下被起訴,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或最多一年的監禁或兩者一起懲罰。被告委派代表律師莫哈末依斯邁,主控官為阿非納茲林,此案將於6月16日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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