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防罪案法令‧總警長:去年對付808人

(吉隆坡5日訊)警方統計數據顯示,在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及延伸)法令(POCA)下,去年共有808人在此條文下被對付,當中有188人被扣留及403人遭限制居留。

這項在2014年4月1日生效的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及延伸)法令(POCA),主要是用來對付涉嫌重大案件的嫌犯及私會黨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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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卡立今早發出3則推文,通報上述消息並恭賀及讚揚下屬的表現;根據警方數據,2014年共有350人在POCA下被對付。

他在推文上說,在去年被捕者,403名遭限制居留的嫌犯中,有257人需要佩戴電子監控裝置(EMD),受到警方24小時的監控。

此外,卡立指出,被對付人士中包括57名賭博集團成員、18名賣淫集團成員及42名涉及販賣人口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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