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控販賣3泰女證據不足 商人無罪釋放

(太平9日訊)商人被控販賣3名泰國女郎但證據不足,今日被判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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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耀開(譯音是,58歲),居住在彭加蘭實迪雅花園,他共面對3項控狀,被控於同樣日期、地點及時間,即2017年8月29日下午5時40分,在新板路一間腳底按摩中心販賣3名泰國女郎,即蘇華露絲、蘇娜拉及猜雅末茜,而觸犯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12條文。

案件今日在太平地庭下判,法官諾拉西金基于控方無法提出有利證據,證明腳底按摩院的執照屬於被告,因此判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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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雖然是該建築物的擁有者,但卻將樓上租予他人經營腳底按摩行業。

此案主控官是阿娣拉副檢察司,辯護律師為吳祈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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