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控疏忽餵養致男嬰窒息棄屍 水療館男工不認罪

(巴生14日訊)涉嫌狠心丟棄男嬰在公寓垃圾房的華裔男水療館員工,於今早被帶往巴生法庭面控兩項罪狀,惟他皆否認有罪。

現年43歲的被告鐘金福(音譯)今早分別在巴生推事庭和地庭,各面控1項罪狀;兩案法官同時擇定5月30日過堂,並允准被告以1萬4000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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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每月需到附近警局報到,而且不能騷擾指控證人。

根據在地庭的控狀,指控被告於今年本月6日,下午3時至晚上8時,在巴生舊峇都知甲路一座公寓單位,疏忽餵養一名男嬰鐘億星(音譯,未註冊)牛奶,導致男嬰窒息。

因此,被告的行為已抵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1(1)下被同讀,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推事庭的控狀,則指控被告蓄意隱藏外籍婦女產下男嬰的事,並且於本月7日,凌晨4時將男嬰遺體丟棄在公寓垃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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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被告的行為已抵觸刑事法典第318條文(秘密處置嬰屍或隱瞞出生),一旦罪成可判處監禁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涉嫌狠心丟棄男嬰在公寓垃圾房的43歲華裔男水療館員工,被帶往巴生法庭面控兩項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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