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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濫用公司資產轎車 前董事不認罪

(大山腳27日訊)一間家族公司的前董事,被指濫用屬于公司資產的馬賽迪賓士轎車,今日在大山腳推事庭被控,但被告否認有罪,案展4月2日過堂。

被告黃成宗(61歲)被控于2022年10月3日,在詩布朗再也陸路交通局濫用公司資產,即一輛馬賽迪賓士GLC 300 Coupe 轎車,這項資產是屬于協利棧貿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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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被告觸犯刑事法典第403條文(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6個月監禁及不超過5年,另加鞭笞及罰款。

被告在聆聽通譯員以福建話唸出控狀後,表明不認罪。此案主控官努魯艾妮副檢察司向法庭建議,讓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外出。

被告代表律師邱馬丁陳情時說,被告患有高血壓及心臟病,被告妻子也患有癌症,正在接受化療。被告育有4名孩子,沒有犯罪前科。

他說,此案涉及一個華裔家庭的家族生意,被告也已針對家族的財產分配向檳城高庭入稟民事訴訟,官司正在進行中。此外,被告在北海法庭也面對另一起刑事提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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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被告潛逃的可能性極低,因此要求法庭訂下最低的保釋金額。

邱馬丁也在庭外指出,被告是家中次子,他是在約兩年前被撤除董事職務。

推事莫哈末哈里夫較後諭令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候審,同時必須交出護照讓法庭保管至結案為止。被告的家屬之後已繳付保釋金,讓被告保外候審。

推事宣判允准黃成宗(中)以6000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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