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收鋁礦商賄金8500‧2土地局職員不認罪

(關丹18日訊)彭亨州土地局兩名職員因向非法鋁土礦商索取8500令吉賄金,今日被反貪污委員會控上關丹地庭,2人否認有罪,並要求審訊,案件定於2月15日過堂。

首名被告莫哈末努菲道斯拉曼(28歲,文員)被控於今年1月6日傍晚6時05分,在關丹武吉士基勞路向一名33歲的非法鋁土礦商阿努魯希拉阿布巴卡收取8500令吉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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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礦商順利把鋁土礦運港口

當時,被告移交50張13D表格給礦商,這些表格可以讓礦商順利地把鋁土礦運至關丹港口而不被取締。

次被告阿都拉欣蘇萊曼(53歲,彭亨州土地局助理行政人員)則被控於同一天晚上9時16分,在英迪拉馬哥打一間住宅出售相同的表格給同一名礦商,同樣抵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17(A)條文,可於同一法令24條文下受懲罰。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對1萬令吉罰款、或賄金總額5倍罰款(視何者為高),或20年或以下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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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今日在眾親友的陪同下,由反貪污委員會的官員帶上法庭,他們在聆聽控狀後,都不約而同否認有罪,并要求審訊。

法官哈比巴允許兩名被告分別以4000令吉保外候審,并把此案訂下個月15日過堂。負責檢控的是副檢察官莎菲娜。

這是反貪污委員會繼本月13日提控彭亨土地局執法組副主任賽奧馬卡立(34歲),以及助理執法人員法德利阿都馬力(35歲)後的第二輪提控行動。當時兩名被告否認有罪,并獲準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關丹鋁土礦開採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問題引起舉國關注,反貪污委員會大動作扣留及查問了14人,包括10名彭亨土地局官員及4名公眾。

4被控土地局職員停職

彭亨州政府秘書拿督斯里沙菲安說,4名被反貪污委員會控上法庭的彭亨土地局職員將被停職,直到案件結束為止。

他今日受訪時說,根據州政府的程序,凡是遭採取法律行動的公務員都一律停職,以確保順利對有關公務員展開法律行動。

“州政府不會容忍任何涉及違法行動的公務員。不過,雖然他們已被控,但還未被定罪,所以州政府目前只是暫停他們的職務。”

他強調,一旦證明公務員違法,州政府將會對涉及者採取紀律行動,包括終止公務員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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