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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挪用1.4亿 阿布沙希不认罪

(沙亚南24日讯)马驹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创办人兼执行主席丹斯里阿布沙希今日被控涉及一项1亿455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惟他已在法庭上否认有罪。

这项涉及1亿455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与连接布城与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的隆布第二大道计划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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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隆布第二大道计划有关

现年74岁的阿布沙希今日因身体不适,获准坐在轮椅上聆听控状和审理。

根据控状,阿布沙希以马驹控股董事的身分受托管理公司财产,即该公司在联昌国际银行账户中的资金。

控状指出,阿布沙希不诚实地挪用公司资金,并将1亿4550万令吉款项转入金基建筑私人有限公司、马来亚伊斯兰银行的托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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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表示,他于2018年1月12日至6月13日期间,在沙登柏兰岭花园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滥用该笔款项。

他也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笞和罚款。

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诺丁也在庭上宣布将此案移交至吉隆坡地庭审理,此案也定于11月3日过堂。

阿布沙希的代表律师为拿督郑宝德、纪伟伦和罗伟乐。

此前,副检察司拿督阿末阿克兰指出,阿布沙希还面对另外4项刑事失信罪及13项洗黑钱罪。

叶伟良面对虚假申报和洗钱罪名,并被指通过资金转移至多家公司洗钱。

叶伟良控虚假申报及洗钱

另一方面,马驹控股前董事拿督叶伟良则被控以9项涉及2亿2070万令吉的虚假申报罪名;以及9项涉及3亿8830万令吉的洗黑钱罪名。

叶伟良也是Golden Base建筑私人有限公司创办人。他被指通过资金转移至多家公司洗钱。

控状指出,在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6月26日期间,叶伟良在吉隆坡一家银行提呈虚假索赔,其中涉及Golden Base建筑私人有限公司承建的道路工程。

控方指控这些工程实际上从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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