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6日訊)一對夫妻被控持有53張100令吉假鈔,今日雙雙被控,他們否認有罪後,獲准各以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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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慕阿瑪(33歲)及女被告娜蒂雅(27歲)是被控于今年6月29日,約晚上11時30分,在大山腳雙威威斯利一單位內,被發現擁有53張100令吉紙鈔,且知曉有關紙鈔是偽造的。
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489C條文(擁有偽造紙鈔),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10年。
主控官沙拉胡丁向法庭指出,兩名被告曾有破屋行竊、毒品及使用假鈔的前科,因此要求法庭訂下較高的保釋金。
法律援助局律師代兩人陳情時說,男被告經商,每月收入1500令吉,如今妻子懷有身孕,家中還有父母要擔養,女被告則無業,因此請求較低的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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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莫哈末哈里夫諭令,2人各以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需交出國際護照予法庭保管,並且每兩週一次每逢星期一需到警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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