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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21日訊)4名青年涉嫌性侵13歲少女,今日在法庭被控強姦罪,所有被告皆不認罪,法庭不允許被告保外候審。
根據控狀,這4名被告莫哈末沙里爾(24歲)、莫哈末沙米(20歲)、莫哈末沙斯旺阿瑪(20歲)、莫哈末阿當(25歲)於今年11月10日淩晨2時至5時,在新港一住家性侵13歲11個月的少女,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強奸),罪成可被監禁最高20年和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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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指出,這是一起嚴重案件,罪成將面臨監禁20年與鞭刑,所有被告都超過16歲,因此不建議被告獲得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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