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控失信30萬 女律師否認有罪

(檳城7日訊)華裔女律師被控失信,涉及款項為30萬令吉,是屬於客戶用來買賣房產的款額。被告今日否認有罪,獲准以1萬令吉保外,案訂下月3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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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的女被告李超貞(譯音),為大咯巷一家律師樓的律師,她被控於去年12月15日,在MWF大廈的馬來亞銀行分行,在所屬的律師樓銀行戶頭失信30萬2322令吉48仙,這一筆款項為客戶購買雪蘭莪雙層排屋的款項,觸犯刑事法典409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必須判處不少過兩年但不超過20年的監禁及鞭笞,並可另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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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雪蘭莪的原告羅加娜雅欣投報後,被告今日首控上地方法庭。

在被告否認有罪後,辯護律師蘇金峇達星為她求情要求減少保釋金,以讓被告保外,而負責此案主控官為諾阿祖拉副檢察司。

地庭法官諾莎哈隨後批准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案訂12月3日過堂,以讓控辯雙方律師移交相關文件。(C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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