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在臉書侮辱正副首相 伍長表罪不成立獲釋

(吉隆坡19日訊)因控方無法舉證,地庭今日裁決被控在吉蘭丹蘇丹莫哈末五世就任為第15任國家元首時,在臉書發表侮辱正副首相的不實消息的伍長,表罪不成立,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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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現年40歲,隸屬冼都警區的聶阿茲米伍長;他目前被暫時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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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查曼在宣判時,指控方無法舉證證明被告表罪成立,包括控方沒有傳召來自“Kelab Suara UMNO”的證人出庭供證,以證實有關貼文是由被告所發表,這也導致案件出現漏洞。

 

他說,控方也沒有傳召證人,以證明被告的貼文有傷害他人感受的元素。此外,分析報告也沒有發現任何與案件有關的資料。

 

控方在此案於3月21日起聆審期間,共傳召4名證人出庭供證。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於2016年12月13日凌晨12時,在知情下通過個人臉書“Nik Azmi Nik Mustapha”發表虛假貼文,意圖傷害他人感受。

 

被告所發表的貼文,是於2016年12月14日下午4時30分,在吉隆坡警察總部刑事檢控組(D5)辦公室,通過“Kelab Suara UMNO”的推特帳號被讀取。

 

有關貼文的圖片顯示,蘇丹莫哈末五世步下官車時,正副首相卻在官車的另一端迎接蘇丹;而貼文則寫蘇丹已對兩人感到厭惡,並諷刺兩人還妄想在來屆大選爭奪席位,如同製造國際笑話。

 

被告是在《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233(1) (a)條文下被控,並可在233(3)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以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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