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危駕致車禍5死1傷‧羅里司機認罪
(瓜拉登嘉樓28日訊)因危險駕駛而導致5死1傷車禍發生的羅里司機,周四被控時俯首認罪。
35歲被告法茲里奧曼來自柔佛州的拉美士,他被控於本月24日在第二東海岸大道危險駕駛,撞上死傷者所乘坐的轎車,導致轎車司機及4名乘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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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為抵触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1999年修正)(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此罪名的刑罰為監禁高達10年、罰款最高2萬令吉及駕駛執照吊銷。
被告面控時承認罪行,瓜登推事羅茲安迪允許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并擇定6月10日在烏魯登嘉樓的瓜拉伯浪推事庭再度過堂。
周日下午4時30分,在第二東海岸大道第386.6公里路段,一輛轎車因為引擎故障而停在緊急車道等候救援,不料一輛羅里失控從后撞上轎車,并拖曳70公尺,導致轎車及羅里起火燃燒。
當時轎車內有兩名成人及兩名孩童,他們被夾在車內活活燒死,另外兩名乘客在意外發生前下車查看車子的情況而逃過一劫,羅里司機及跟車員并沒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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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分別是53歲的轎車司機阿末拉茲、他的媳婦達央蘇哈娜(23歲)、孫女諾達米亞(1歲)及侄儿烏瑪瑞亞(6歲),受傷的則是他的太太莎麗法旺蓋(49歲)及太太的姐姐哈法莎(56歲)。
哈法莎在醫院急救一天后,因為傷勢過重而不治,導致車禍共奪走5條人命。
來自吉蘭丹格底里的死傷者一家當時從丹州出發前往云冰的姆阿占沙出席阿末拉茲孩子的畢業典禮,不料在半途遭死神攔路。(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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