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控刑事誹謗朝聖基金局 拉菲茲無罪釋放
(吉隆坡27日訊)推事庭今日宣判,3年前被控刑事誹謗朝聖基金局的前班登區國會議員拉菲茲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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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烏恩紮魯是在主控官娜迪雅副檢察司告知,總檢察署於1月24日接獲拉菲茲,要求撤回其控狀所提出的陳情書後,裁決拉菲茲無罪釋放。
控方接指示不再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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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迪雅說:“控方接獲指示,不再繼續提控拉菲茲,要求被告獲無罪釋放。”
拉菲茲原是於今日進行首日自辯。
去年9月25日,也是公正黨副主席的拉菲茲被判表罪成立,必須出庭自辯。
現年42歲的拉菲茲被指在他的臉書賬號,上傳一篇誌期2016年2月9日的誹謗性文章,破壞朝聖基金局的聲譽。
他於2016年4月8日被控上法庭,但他否認有罪。
根據控狀,拉菲茲被指於2016年2月18日上午9時在敦拉薩路的朝聖基金局大廈18樓犯罪,抵觸《刑事法典》第500條文,一旦罪成,可以被判處坐牢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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