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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致雪隆大制水 維修廠5高層面控不准保釋

(士拉央15日訊)涉嫌排污水到貢河引發雪隆大制水的4名維修廠董事及1名經理,今日被控上庭,他們皆不認罪,不獲准保釋,案件擇定10月27日過堂。

5名被告分別是葉國偉(譯音,52歲)丶葉國文(譯音,58歲)丶葉國君(譯音,50歲)丶葉國榮(譯音,60歲)及何文良(譯音,5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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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於今早8時45分抵步士拉央地庭,共面對2項控狀,分別是涉嫌破壞水源或改變河道及污染環境,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430條文及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25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同謀)條文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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