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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获中头奖万字票 阿嫂报警寻失主

(新加坡11日讯)阿嫂年初六立春到洛阳大伯公庙看舞龙舞狮,散场时捡到万字票,等到开奖后发现竟是奖金达1万新元(约3万2000令吉)的头奖票根。她过后把票根送交警方,并公开寻找失主。

善心嫂陈怡名(63岁,小贩)主动联系新加坡媒体《新明日报》,称她上周一(3日)捡到中奖的万字票根,希望失主看到新闻后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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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名当天到洛阳大伯公庙看舞龙舞狮表演,表演结束,人潮退散时,她发现地上遗落万字票根,于是捡起来查看,赫然发现其中一张是当天购买,2月8、9日两期开奖的票根。

“我也有买万字,认得这组‘漂亮’号码几天前才‘跳字’开过头奖,仔细一看发现是还没开彩的票根,就特别留意。”

根据她提供的票根照片,失主买了2新元大,2新元小的“3388”。

她说,若彩票没中奖,票根就等同废纸,丢掉即可。但若事主发现中奖却找不到票根,肯定会很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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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博彩公司的记录显示,2月9日这组号码开出了头奖,彩票赢得高达1万新元的奖金。

冒领奖金视为欺骗

陈怡名说,当天现场很多人,她也不清楚失主是谁,于是把票根带回家,等到开奖后于昨天(10日)到盛港警局报警,将万字票根交给警察。

“1万新元不是小数目,对方一定很着急。我希望失主看到新闻后去领回来。”

受询及是否有过占为己有的念头,陈怡名称自知这笔钱不属于她,一心只想物归原主。

“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钱我不要。”

根据新加坡法令,捡到万字票根若占为己有,或是冒领奖金,可被视为欺骗,一旦被定罪可能坐牢。法庭会根据犯者是否有前科、冒领或占用的数额为多少等作为判刑的依据,最长监禁10年。

尝试跟着下注但买不进

尝试跟买“红字”,但已买不进。

陈怡名透露,捡到票根后于前天尝试“跟财运”,要下注与票根上一样的号码,但因是“红字”,当时已售罄。

“我心想跟着他买,中的话大家一起中,可惜买不进,这次和奖金无缘。”

陈怡名说,她偶尔会买万字票,大多只买一新元大,两年前曾中了头奖,当时也获得逾2000新元奖金。

曾2次捡到包包

“因为我之前中过奖,知道中头奖的不容易,所以希望能尽快归还给失主。”

她也提到,在宏茂桥静山巴刹售卖有机干粮,曾两次在巴刹停车场内捡到包包,都选择物归原主。

“一次捡到的包包里有信用卡和现金,我拿去警局。另一次捡到的是德士司机的钱包,我根据联络方式打电话给他,让他回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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