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捍衛自由律師團:指羅興亞人“爬頭” “內長應保護非仇視”

(吉隆坡11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表示,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發表的羅興亞難民不要有“大頭癥”(big headed)言論,具有種族主義,對整個民族進行標簽。
捍衛自由律師團協調員再益馬力今日發表文告表示,讓人驚訝的是內長是基於兩名兒童在向車內車主討錢時看起來有點粗魯,而發表了上述言論,更令人費解的是,內長以此宣稱,所有羅興亞難民都是“大頭癥”或有問題的。
Advertisement
“究竟怎樣類型的部長級批評是‘大頭癥’?難道就沒有‘大頭癥’的馬來西亞人?難道我們都是可以懲戒整個族群的天使嗎?”
他說,從定義而言,種族主義是具有傷害或不公平的事務,或者是基於相信本身的種族更好或更道德,而部長把整個族群標簽的行為,就足以構成任何定義上的種族主義。
應關注乞討兒童是否被利用
“作為內政部長,與其制造對於羅興亞人的複仇心理,應該的是更加挑剔,他應該更加關注,這些孩子是否受到利用,其中肯定是有潛在的原因導致兒童去乞討。最鐵石心腸的人也應該對這些兒童感到同情。”
ADVERTISEMENT
“部長應該警惕,在大馬的難民並沒有實質及經濟福利,也沒有現存的安全保障架構,這讓他們極度有可能被利用,從而得以生存。他們在大馬的難民合法地位是痛苦的,他們需要面都日複一日的生活難題,這點無需再贅述。”
他說,作為在政府擁有權力的人,他應該善用本身的職位,去讓羅興亞人獲得必要的保護及援助。
“如果政府是真的要在人道主義基礎上幫助羅興亞人,首先就應該以他們作為受害者對待他們,而不是把他們作為大馬社會仇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