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峇株巴辖1日讯)一名23岁便利店女店员为了偿还阿窿债务,涉嫌失信其工作的便利店超过3万2000令吉,而在失信罪名下面对7项控状,她面控时承认所有罪状。
这名被告努法汀于今早被带上峇株巴辖法庭面控,她在法官奥斯曼阿芬迪面前承认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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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指状指她于3月21日至27日在峇株巴辖苏雅花园的一间便利店,涉及失信便利店每日营业所得共3万2101令吉70仙现金,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
法官奥斯曼阿芬迪谕令被告不得保释,案件将于本月3日再度开庭,以审理案情并做出判决。
根据案情,由于被告工作的便利店主管请产假,被告于3月19日接替其工作,被安排清点库存和管理收银台,她却在这段时间挪用便利店款项。
该便利店的管理层在审计账目时,发现库存数量与便利店的当日销售收入不符,调查下才揭发此案。被告之后承认自己犯下失信罪行,因为她想用这笔钱偿还阿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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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的主控官为莎莉法娜塔莎副检察司,被告没有委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