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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女子酒後騎電動滑板車 罰款3.69萬令吉

(奧斯陸25日法新電)挪威法院判處一名在酒精影響下騎電動滑板車(E-scooter)的40歲女子罰款8萬挪威克朗(約3.69萬令吉)。

被告是於6月某個晚上在挪威西南部城市斯塔萬格市中心一條冷清的街道上酒後騎車而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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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人力資源職員被檢測出血液內含有1.4克酒精,遠超過當地的0.5克限制。

在挪威,電動滑板車與其他機動車輛屬於同一組別。挪威法院通常判處醉酒司機坐牢,以及罰款其月薪的一倍半。

斯塔萬格以南城市桑內斯的法院在控方要求判罰9萬3000挪威克朗之後展示寬容,只判罰8萬挪威克朗,同時也暫緩2周的監禁刑罰。

法院週二發表的判詞寫道:“法院強調被告只是騎乘數分鐘,而該地區沒有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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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補充:“沒有證據顯示那是危險情況。”他指出,女子認罪不諱,而且電動滑板車能造成的破壞少於汽車或摩托車。

該名女子在駕照吊銷18個月後必須在另一項駕駛測驗中及格,才能繼續騎電動滑板車。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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