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精选即时地方

挖眼球傷人又非法入境 緬籍嫌犯認2罪

(北海22日訊)緬甸籍男子徒手挖出本地印裔男子左眼球一案,被告今日在法庭被控未持有合法入境證件及嚴重致傷他人兩項罪名,皆俯首認罪。

首控狀指被告馬達比(28歲)於今年11月16日下午2時,在威北打昔汝咯阿拉古達惹蘭惹迪娜組屋,嚴重致傷本地印裔男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條文,罪成可被判處監禁高達7年以及罰款。

Advertisement

次控狀指被告於上述日期下午3時30分,在威北打昔汝咯甘榜新邦迪加,無持有有效入境證件,抵触移民局法令第6(1)(c)條文,罪成可被判處罰款不超過1万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以及鞭笞不超過6下。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