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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部長批准發展商延遲交屋 購房者上訴準令遭駁回

(布城4日訊)聯邦法院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批准發展商延期交付空置房屋擁有權(Vacant Possession)的案件中,駁回一群服務式公寓購房者的上訴準令申請。

以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達為首的三司駁回購房者要求獲得上訴準令的申請;另兩司為聯邦法官拿督拿督羅紮利亞及拿督莫哈末紮比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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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新社報道,代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以及部門房屋管控官(Housing controller)的高級聯邦律師廖宏斌(譯音)受詢時,確認聯邦法院做出的裁決。

2020年1月3日,高庭批准購房者的司法檢討申請,並撤銷部長批准延期交付空置房屋擁有權為期17個月的決定,宣判購房者有權索要延遲交付的賠償。

去年7月29日,發展商Bluedream City Development私人有限公司和部長在獲準上訴後,上訴庭推翻高庭的裁決。

上訴庭認為,部長有法定權力改變或修改購房者與發展商的買賣合約(SPA),以延長合約下交付空置房屋擁有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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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也認為,在部長做出決定之前,購房者無權發表意見,因為根據房屋發展法令及1989年房屋發展(控制與執照)條例沒有明確規定。

這群購房者已簽署買賣合約,購買發展商在綠野休閑城建造的服務式公寓。

他們隨後入稟司法檢討申請,挑戰部長批准發展商延長17個月來完成服務式公寓單位的決定。

今天的審訊程序以線上方式進行,購房者的首席代表律師是拿督K.L Wong,拿督林志偉(譯音)則代表發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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