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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華淡小合法地位 21日裁決土權撤訟申請

(吉隆坡5日訊)高庭擇定在10月21日,裁決是否批準土著權威黨(PUTRA)副主席莫哈末凱魯阿占撤回他以個人名義入稟法院,挑戰華淡小合法地位的訴訟。
此案今早在高庭聆審。除了馬來西亞華文理事會(華理會)、淡米爾語言協會及淡米爾學校畢業生聯合協會反對莫哈末凱魯阿占撤回訴訟,其餘的答辯方(董教總,馬華,民政黨等),皆對莫哈末凱魯阿占撤回訴訟的申請毫無異議,但要求訴方支付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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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理會主席拿督王鴻財受詢時聲稱,今日的聆審中,訴方和答辯方的代表律師都進行陳詞,法官擇定上述日期裁決。
華理會等反對撤訟
他強調,這是重大案件,因涉及挑戰華淡小的合法地位,因此華理會反對訴方撤回訴訟。
他繼指,代表華理會三造的律師拿督巴斯迪安在陳詞時聲稱,此案並非一般民事或刑事案,訴方要求檢討憲法及教育法令下華淡小的合法地位,與華淡小教育組織有直接的利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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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介入方已依據法庭指示進行各項辯護,訴方突然撤訴,是在濫用司法程序,在得到個人的宣傳後卻要求撤案。
華理會副主席彭德生則提及,雖然訴方莫哈末凱魯阿占主要是起訴政府,其餘的答辯方皆是介入方,但這些介入方都直接受影嚮。因此華理會希望通過法庭的判決,承認華淡小在憲法下的地位,一勞永逸解決問題。
莫哈末凱魯阿占的代表律師聲稱,訴方起訴的是教育部長及政府,這兩方皆沒反對撤銷訴訟,因此作為介入方的三造沒反對的資格。
訴方也認為,目前尚有三個類似的案件正進行,因此介入方可在其他案件獲陳訴機會。
莫哈末凱魯阿占是在2019年10月23日,以個人名義入稟法庭,申請挑戰1996年教育法令下的多源流學校違憲,並將教育部長及大馬政府列為答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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