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挑戰勞勿斯 朱基菲里續任違憲案 敦馬律師團准旁聽

(布城23日訊)聯邦法院今日批准前首相敦馬哈迪委派律師團,為大馬律師公會挑戰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勞勿斯和上訴庭主席丹斯里朱基菲里續任違憲一案的旁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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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哈迪的代表律師哈尼夫披露,他是於1月8日致函法院要求以旁聽律師身分出席聆訊,並獲法院所批准。

馬哈迪曾分別於2017年8月9日及9月27日針對勞勿斯和朱基菲里獲續任一事入稟吉隆坡高庭提出挑戰,惟高庭在2017年11月6日拒絕發出準令給馬哈迪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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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大馬律師公會的代表律師法立斯披露,該會於今早已正式入稟法院,強制要求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末瑪亞洛,也就是大馬司法機構的第三把交椅,援引聯邦憲法122(1A)條款委任“特委法官”來審理本案。

他說,法院已擇訂於3月2日開庭審理這項申請;律師公會較前披露,為了避免利益上的衝突,該會希望法院委任9名已退休的法官,以“特委法官”的身分九司會審此案。

大馬律師公會是根據2017年8月3日於特大通過的決議,針對前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的提議及勞勿斯和朱基菲里通過受委為“特委法官”續任大馬司法機構第一及第二把交椅的事項,入稟高庭尋求宣判有關任命違憲及無效。

我國法官法定退休年齡為66歲,但可再延長任期半年,不過勞勿斯和朱基菲里已分別在2017年8月及9月,屆滿66歲又6個月,2人隨後以聯邦法院“特委法官”身分續任3年及2年,引起其任命走後門,違反聯邦憲法的爭議。

高庭在2017年12月19日批准把4道與勞勿斯和朱基菲里續任相關的憲法課題移交法院審理,而法院到底會委派哪一批法官來審理本案,以及如何詮釋本案所涉的憲法課題,料將成為整個司法界和法律界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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