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挑戰凍結國會合法性 總檢察署駁安華申請

(吉隆坡4日訊)總檢察署駁回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挑戰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向國家元首建議在全國頒佈緊急狀態期間,暫停國會會議的司法覆核申請。

聯邦資深律師阿末哈尼說,上述決定是基於聯邦憲法第150(6)和150(8)條文阻止了司法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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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週四是聆聽申請人(安華)的司法覆核申請,但總檢察署在聽取當時各方的論點後反對這項申請,而法庭也擇定於3月11日要求各方提出抗辯。

此案審理的高庭法官為拿督斯里瑪麗安娜,還有聯邦資深律師納古那瓦迪、聯邦律師莫哈末沙烈胡丁、安華代表律師為藍卡巴星和山迪。

安華是於1月25日入禀高庭要求司法檢討,並把首相及政府列為答辯人,以便裁決首相勸諫元首宣布緊急法令的做法導致國會停擺是不合法、違憲及無效的。

他要求法庭宣判頒佈緊急狀態有違聯邦憲法第150(3)及(5)條款,也要求聯邦法庭發出訓令,諭令答辯人勸諫元首陛下撤銷緊急狀態,同時要求法庭釐清頒布緊急狀態的4項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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