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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政府停发选区拨款 赛沙迪及3选民获准令

(布城10日讯)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与3名选民挑战政府停止发放拨款给该国会选区的司法复核申请,今日获联邦法院批准,可以审理此案件。

由拿督诺丁哈山、拿督李瑞成及拿督柯林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批准发出准令给赛沙迪等人,以挑战上诉庭拒绝让他们上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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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诺丁说,赛沙迪等人所提出的申请已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所规定的门槛。

根据法律,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若要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就必须先取得联邦法院所发出的准令。

联邦法院也批准在赛沙迪等人的上诉申请中,辩论3项法律问题,其中包括当国会议员所属选区的拨款被撤回或拒绝发放时,相关决定是否可因涉嫌违反联邦宪法第8(1)条款所保障的平等权利,以及违反三权分立原则或基于恶意企图,而接受司法复核。

回顾案情,赛沙迪与3名麻坡选民,即纳季阿布纳瓦、莫哈末巴基鲁丁及莫哈末法兹利是于2024年4月23日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撤销政府中止拨款的决定,并在申请书中把首相与政府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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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拨款为170万令吉中的50万令吉,这笔款项原应直接汇入麻坡国会服务中心的银行户头,用于福利、社区福祉及赈灾计划。

此外,他们也要求法庭恢复赛沙迪使用myKHAS系统的权限;该系统负责管理总额200万令吉的选区发展基金,并要求撤销政府取消总值23万零300令吉,且原已透过该系统批准的多项计划决定。

他们也在申请书中挑战答辩人拒绝在2024年为赛沙迪作为麻坡国会议员批准或分配任何“亲民计划”或类似项目的拨款。

他们主张,答辩人的做法已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款所保障的平等权利,不仅侵害赛沙迪作为麻坡国会议员的权利,也影响3名申请人作为选民的权益。

不过,高庭于2024年12月24日驳回赛沙迪与3名选民的申请,上诉庭则于去年10月27日驳回他们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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