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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老雇主吐痰羞辱 女傭誤殺監16年

(新加坡15日訊)一刀穿口、一刀插頸,女傭稱不滿遭吐痰羞辱,趁95歲女雇主熟睡時,持兩把刀殺人,今早承認誤殺罪,判入獄16年。

來自緬甸的被告桑達(Sandar Htoo,36歲)原本被控謀殺,後來改控誤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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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判誤殺罪成,坐牢16年。

新媒報道,根據案情,被告於2020年2月27日開始為女雇主洪碧彩工作,女雇主和78歲兒子住在實龍崗一帶,立可力生路的一間排屋,她的其他3名孩子也住在同一條街上。

女雇主行動不便,只能依靠助步器走動,被告負責她的起居,因此同睡2樓房間。

2020年7月6日,被告清晨5時起床後就下樓做家務,早上8時10分左右,她聽到女雇主從廁所里走出來,立刻趕到樓上想扶她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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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聲稱,女雇主不滿她動作太慢,對她破口大罵,還朝她臉上吐了兩口痰。女傭說她雖然覺得被羞辱,但當時忍了下來,用衣服將臉上的痰擦幹凈。

後來,她將女雇主帶到樓下,繼續做家務,而女雇主則坐在按摩椅上看報紙。被告說,她看見女雇主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心中怨念更深。

到了下午12時45分左右,被告幫女雇主沖完涼並扶到床上睡午覺,清理廁所時,又想起了吐痰事件,以及日前的種種虐待,終於安耐不住情緒,跑到了廚房抄起了一把水果刀和肉刀後,回到了房間。

被告在門外一時還猶豫不決,然而想到她和女雇主之間有語言隔閡,根本無法溝通,因此狠下心來,決定用刀捅來“教訓”對方。

走進房間時,女雇主已經熟睡,被告左手持肉刀捅進了對方的嘴巴,然後用右手拿著的水果刀插在左頸上,女雇主當場斃命。

被告今早承認誤殺罪,被判監16年。

95歲老雇主被發現時已毫無生命跡象,仵作把遺體擡上黑車。

主動到警局自首

被告沒拔走兩把刀,用棉被蓋住女雇主後就逃走。

案發後,被告找了塑料袋,收拾一些東西後想從大門離開,但擔心驚動女雇主的其他孩子,決定從後門逃跑。最後,她拋下塑料袋,翻墻逃走。

被告徒步逃到實龍崗路後,找了一名路人求助,說想到警局報案。路人見她神色慌張,幫她叫來私召車,但她卻只字不提發生了什麼事。

到警局後,被告不會表達,只用英語說“阿嬤死了”,然後用手比了捅刀的手勢。

警員趕到女雇主住家,發現女雇主倒在房間床上的一大片血泊中,頸項上仍插著水果刀,手里握著肉刀。

95歲死者洪碧彩。

醫生:患適應障礙症難自控

醫生確認被告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症,病情影響自我控制能力。醫生指出,根據被告的說法,她稱長期遭女雇主言語和肢體上的虐待,但因為語言隔閡無法找人求助,再加上她當時和外界幾乎脫節,種種情況導致她患上精神病。

醫生認為,雖然被告知道她的罪行有錯,但病情影響她控制自己的能力。

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當時其實和女雇主兒子談過,雙方有打算讓她離開,但礙於當時的情況,他們無法讓被告停工,結果釀成不幸悲劇。

50歲謊報36歲

被告今早出現在庭上面審,她一頭白髮,而代表律師求情時說,雖然被告的證件上說她36歲,但她實際上已經50歲,為了更容易找到工作才會撒謊。律師認為,她算是上了年紀,請求法官不要判她坐牢太久。

主控官反駁,指無論她是36歲或50歲,都不算高齡。而且,她對高齡95歲行動不便的受害者下手,還趁對方熟睡時才行兇,即使是一時沖動犯案,或是事後自首,但她兩刀下去後就離開,不顧女雇主死活,罪行依然非常惡劣,請求法官判她坐牢18年至20年。

高庭法官彭康釗認為,被告在下手之前曾經猶豫,而且她並沒有留下來確認殺死了女雇主才逃走,加上畢竟事後就到警局自首,不像其他一些前例中的被告如此罪大惡極,因此判她坐牢16年。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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