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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竞标制压榨电召车司机 PENGHANTAR促陆兆福正视 “政府勿当企业代理人!”

(吉隆坡22日讯)大马摩多电召车送餐和包裹服务递送员协会促请交通部长陆兆福,有必要正视竞标制对电召车司机带来的直接冲击,并采取行动维护消费者和司机的权益。

该协会今日发文告说,竞标制公司的运作对电召车司机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在缺乏合理最低车资保障的情况下,司机的收入也受到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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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政府过去多次争取零工工作者法案支持,自诩为零工工作者的“捍卫者”,但最终仍向竞标制电召车公司妥协,未兑现当初对司机的承诺。

文告说,11月17日,陆路公共交通机构与多个电召车司机协会举行交流会,会中讨论的课题之一是以竞标制方式提供电召车服务。

“这种营运模式明显违反我国现有法律,交通部长陆兆福也于2024年5月12日确认此事。然而,政府随后仍允许电召车公司实施竞标制,显示政策前后不一致。

“部长称法律不允许,监管机构却允许公司继续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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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当政府允许实施竞标制后,其他公司在竞争压力下被迫不断下调车资,以致电召车司机承受冲击。

“政府或许会以市场竞争有利消费者为理由,但同时也应正视竞标制对电召车司机造成的影响。

“在保障消费者与司机双方合理利益方面,现有政策显然缺乏平衡,尤其是在生活成本持续攀升、燃油补贴已被合理化调整的背景下。”

文告指出,该协会多次强调设立最低车资机制的重要性,却政府始终未予重视。

文告说,该协会代表4万名电召车送餐及包裹服务递送员,促请交通部长采取更坚定立场,依据现行法律落实相关政策。

“如有必要,交长也应检讨和重整监管机构,以更加关注消费者与电召车司机的权益,而非沦为电召车公司的代理人。”

文告表示,交通部长办公室也须解释,在电召车公司仍处于监管与观察期之际,为何监管机构高级官员有必要出席该公司的活动?

“相关监管机构代表的行为,是否已获得交通部长办公室的许可?”

文告说,监管机构代表应遵循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强调的良好治理与廉正原则,公务员的一举一动均受公众监督,此次事件已在电召车司机间引起各种揣测与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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