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檳政府調轉借貸程序 民政質疑政治秘書無視法治

(檳城4日訊)檳州民政黨質疑有法律知識的檳首長政治秘書為何無視法治,又或是向外借貸法案上,行動黨已換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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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民政黨秘書方志偉直指,行動黨檳州政府在向外借貸已明顯調轉了程序。州政府不是先通過法案及擬定條規後才簽署意向書,而是簽了意向書的3年後才來通過法案。

“當初自誇問責的州政府不見了?而身為律師的政治秘書更應該扮演好其角色,而不是投其老闆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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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醒說,程序錯了就是錯了,律師應該去捍衛法治,不應支持“人治”。他說,政治秘書既然認為憲法中闡明貸款期限只是5年是個苛刻的要求,是抑制州權的條文,那試問他是否有向其老闆建議,要求修改聯邦憲法第111條或延長借貸期限?

他指出,檳首長也是國家財政委員會成員之一,有權也有機會提出此要求,但今天這期限仍維持在5年,試問首長政治秘書有否使用其專業知識給予老闆建議,又或者其建議不被接納和正視?

他調侃說,首長不接納其意見純屬正常,因為即使是行政議員也沒被“老闆”看在眼裡。 

方志偉今日發表文告,恭喜檳州人民因為行動黨終於接受和與巫統在州議會有了默契達成共識,不是早期所痛罵的巫統了。他希望首長政治秘書勿為了討好老闆而發表沒素質的文告,這只會暴露其短,讓人質疑他已從行政議員後降屈居為政治秘書的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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