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指控拒給賄款遭警掌摑 商人2年後入稟索賠

(哥打峇魯9日訊)一名33歲商人聲稱2年前6月在話望生被一名普通軍人及一名普通警員截查時,因為不肯給“喝茶錢”而被掌摑、怒罵及試圖被腳踢,今日入稟高庭要求索賠。

這起起訴人莫哈末沙夫萬,通過沙哈魯丁希達尤及瑪瓦立律師事務所入稟高庭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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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陽光日報》的報道,這名33歲起訴人把普通警員莫哈末沙夫安為第一答辯人、普通軍人莫哈末紮瓦威(第二)、查案官卡瑪魯紮曼(第三)、話望生警區主任(第四)、國防衛隊首長(第五)及馬來西亞政府(第六)。

被指態度欠佳掌摑左臉

起訴人的代表律師沙哈魯丁莫哈末說,起訴人聲稱在2020年6月27日清晨6時15分,他駕著四輪驅動車載著妻子和孩子從吉隆坡載著他哥哥的摩多回返話望生阿靈。

他指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在話望生截停起訴人的四輪驅動車,並詢問他該輛摩多的資料,他便出示摩多的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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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答辯人指起訴人闖紅燈,準備發出罰單,不過他叫起訴人請示第二答辯人,第二答辯人被指向起訴人索取‘喝茶錢’。”

沙哈魯丁莫哈末說,起訴人表示自己和妻子的身上沒有錢,第二答辯人指起訴人態度欠佳,用力掌摑他的左臉,第一答辯人被指怒罵及作狀要起腳踢他,並敲打四輪驅動車的車鏡,指示起訴人的妻子下車。

“第一答辯人也被指用粗俗言語對待起訴人的妻子,威脅要把她帶去警局。”

他披露,由於起訴人沒有給“喝茶錢”,第一答辯人發出交通罰單給他,指他觸犯闖紅燈條例。

他說,案發後,起訴人到話望生醫院進行檢查,證實他的左臉受傷,他因此入稟高庭起訴答辯人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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