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指大馬失高科技人力 傳萊納斯盼撤遷廠條款
(關丹18日訊)根據科學、工藝及革新部的條款,萊納斯須最遲在明年7月之前,把稀土精礦分解與洗滌廠(cracking and leaching)遷移至海外,但有消息傳出,萊納斯在開齋節之前,曾向該部提出要求解除這個條款的意願。
當今大馬報導,萊納斯是向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長拿督斯里阿漢峇峇表達上述意願,希望關丹萊納斯稀土廠的營運執照於明年3月份到期後,能以正常條款延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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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大馬也引述原子能執照局(AELB)的談話,指萊納斯執照條款保持不變,截至目前,萊納斯方面也沒有提出任何要求移除條款的申請。
“萊納斯執照的條款保持不變。”
萊納斯表示,這條款應該被擱置,因為馬來西亞正面臨失去高技能工人和經濟問題的問題。
澳洲公司萊納斯是於2012年在關丹興建萊納斯稀土廠,並於2020年2月份成功更新營運執照3年至2023年3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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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新營運執照的同時,政府也附加4項條款:
1)萊納斯將於獲得更新執照的首年開始建設永久廢料儲存槽(PDF)。
2)萊納斯一定要呈交PDF的建設計劃和報告進展,且狀況由原子能執照局(AELB)確定。
3)萊納斯一定要確保設在大馬境外的稀土精礦分解與洗滌廠(cracking and leaching)在2023年7月前營運,在這期限後,萊納斯將不允許進口任何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質(NORM)的原料至大馬。
4)保留保證金以符合相關執照關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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