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6日訊)持鎗在北海峇眼賴一間便利店劫走110令吉現金的35歲德士司機,今日被警方帶往北海法庭申請延扣,獲准延扣7天至本月12日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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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來自吉打的巫裔嫌犯,平日在吉隆坡開德士為生,假日返鄉。週四晚11時許,他駕私家車到一間便利店,假裝付款買麵包時突然亮鎗威脅店員後搶走110令吉,所幸店員在他駕車逃逸時及時記下車牌,讓威北警方得以在12小時內破案,即案發隔日上午11時,嫌犯在住家落網。
由於警方在現場起獲一把手鎗及20枚子彈,除了檳州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92條文(搶劫)及397條文(持械搶劫)調查此案,吉打警方也援引1971年軍火法令(增刑)8條文(非法持有軍火)、1960年軍火法令8條文(非法擁有子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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