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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獅城工作準證者 7月起禁在當地駕外國車

(新加坡30日訊)持新加坡工作準證,並在當地使用外國注冊車輛者注意了,從明日(7月1日)開始,新加坡政府已不允許他們在當地使用外國注冊車輛。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今年5月初發表文告,宣布有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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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媒體整理了駕駛馬來西亞注冊車輛須注意的事項,其中包括非住在新加坡者,才能夠駕駛外國注冊車。

(一)誰不能在新加坡擁有或使用外國注冊車輛?

●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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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新加坡者

●長期探訪準證或家屬準證持有者

●學生準證持有者

●培訓就業準證或工作假期準證持有者

●居住在新加坡的工作證件持有者

(二)誰可以在新加坡擁有或使用外國注冊車輛?

新加坡陸交局說,沒有住在新加坡但持人力部發出的證件持有者,若符合以下條件,可以在新加坡駕駛外國車輛:

●駕駛者是外國注冊車輛的車主

●不是住在新加坡

●擁有效的車險(包括第三方保險)和路稅

●外國注冊車輛每天需在境外逗留至少6小時或以上

●擁有效的自動通行卡,以在新加坡兀蘭或大士關卡認證且支付所需的收費

新加坡陸交局提醒,不住在新加坡的工作證持有者,需確保他們的外國注冊車輛,每天在境外逗留至少6小時或以上。

另外,根據陸交局的網站,若符合以下要求,民眾才能駕駛馬來西亞注冊的車輛進出新加坡:

●車輛須有有效路稅、車險(包括第三方保險)、自動通行卡和陸交局審批電郵

●通過陸路關卡出入境新加坡時,需使用自動通行卡記錄到訪並支付出入境費用

●車輛須有有效的外國車輛入境準證;外國車輛入境準證的有效期為14天,從車輛入境新加坡當天開始計算,之後在外國車輛入境準證更新期間付款;需要更新外國車輛入境準證,以延長車輛在新加坡逗留的時間

●若使用須繳付公路電子收費(ERP)的路段,必須繳付該費用

●須繳付車輛所有未繳付的罰款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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