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持牌賣私酒 批發商10萬元貨物被充公

(吉隆坡1日訊)一名酒水批發商為增加收入,而將私酒也納入其批發業務中,並暗地裡經營長達1年之久,但近日其違法行徑被警方發現而登門取締,不但總值10萬令吉的私酒被充公,而且4名員工也被逮捕。
冼都警區主任馬永來助理總監召開記者會說,警方於上個月28日傍晚7時,突擊位於冼都巴剎路的一間售賣走私酒的商店,逮捕2名本地及2名外籍男子(24至2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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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行動中起獲2720瓶各類走私酒,總值10萬令吉。”
他說,被取締的商店屬於一名酒水批發商所有,該名商人擁有合法的酒牌,但警方調查發現,對方主要批發的卻是私酒,相信已從事私酒批發長達1年。
“4名嫌犯自上個月29日起被延扣3天,在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收藏或擁有未經關稅局批准的貨物)條文下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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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來呼籲民眾充當警方的耳目,協助警方打擊這類不法活動,知情者可致電至冼都警區總部行動室03-4048 2206,以提供相關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