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械闖柔大臣官邸‧男子不認罪保外

(柔佛‧新山)一名35歲馬來男子被控持械私闖柔佛州務大臣官邸,但是他不認罪,並獲准以4000令吉保釋。

今日(週一,8月3日)上午11時許,來自新山甘榜哇帝哈山的沙伊馬蘇,在新山推事庭被控兩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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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告不認罪,案件展延至2010年6月28日過堂。

被告上庭時身穿淺褐色長袍,並在開審之前,不停要求法庭通譯員讓他打電話聯絡家屬。

第一項控狀指他於7月30日傍晚6時30分左右,在未經允許下,私闖柔佛州務大臣拿督阿都干尼官邸,觸犯刑事法典447違法擅闖條文。罪名成立者,將面對坐牢最高3個月,或罰款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第二項控狀指他在同樣地點時段,持有一把約13吋長的藍寶刀,私自攀爬籬笆進入柔佛州務大臣官邸範圍內,觸犯1958年危險武器、爆炸物及腐蝕品法令6(1)條文。罪名成立者,將面對坐牢不超過兩年以及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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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拉希達在接受被告求情後,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保釋,並把案件展延至2010年6月2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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