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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日訊)為了確保勳銜不被濫用,馬來西亞拿督理事會建議政府強制名片及文件上若印有勳銜者,必須註明其勳銜的縮寫和來源州屬。
馬來西亞拿督理事會主席拿督阿瓦蘭解釋,透過名片冒用勳銜,是其中最多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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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理事會也提出了另外3項建議,分別是修正2017年勳銜相關罪行法令(787法令)中的詮釋,確保法令涵蓋馬來西亞州屬之首封賜的所有勳銜、建議加重違反上述法令的刑罰,從而起到阻嚇作用,以及加入賦予警方調查假勳銜案的權力。
阿瓦蘭今日出席“維護勳銜榮耀-787法令論壇”後召開記者會這麼表示。
他要求還沒有立定與聯邦的2017年勳銜相關罪行法令關聯法令的州屬,也能展開相關立法。
“理事會認為目前現有法令的刑罰有些輕,我們建議通過加重刑罰起到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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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加重刑罰
拿督理事會建議,假勳銜刑罰從監禁不超過3年提高至不超過5年。
他說,該理事會已分別把上述建議的備忘錄提呈給首相署法律事務組及總檢察署。
詢及相關部門的回應,他說,首相署法律事務組承諾會開會討論此事,不過目前還沒有下文。
該理事會總秘書拿督山森曼曼表示,理事會每月會接獲20至30宗關於假勳銜的投報。
“我們會指引投報者去向警方報案,因為只有報案後,我們方可給予支持。”
他說,其中假丹斯里勳階的投報案件有3宗,分別涉及2男1女。
擔任主講人之一的全國總警長秘書處主任(法律)阿都拉曼高級助理總監證實,從2022年至今年8月,涉及假勳銜的案件,刑事罪案調查組共接獲13宗,商業罪案調查組則是接獲49宗。
他說,上述案件當中也有成功控上法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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