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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350元沒出貨 網售口罩少女罰1千

(芙蓉5日訊)19歲巫裔少女通過臉書賣口罩,在女網民匯款350令吉後,卻無法合理解釋遲遲不交貨,結果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她認罪後被判罰款1000令吉,或監禁3個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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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來自吉蘭丹州的被告諾阿斯依金,於今年3月16日晚上7時左右,在Taman Bandar Senawang國家石油油站,無法合理解釋一名印裔女子匯款後為何無法獲得口罩,抵觸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29(1)條文。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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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是通過臉書售賣口罩,一名37歲印裔女子看到後向被告下訂購買,並匯款了350令吉到被告指定的銀行戶頭,事後卻沒有收到相關貨品。

 

被告聽取控狀後,向推事瓦尼塔承認罪行,過後被判罰款1000令吉,若無法繳交罰款則以監禁3個月作為替代。此案主控官為娜塔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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