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锡25日讯)早前因涉嫌拥有枪械、子弹及仿制枪械而被控5项罪名的汽车维修员,今日再被带上锡地庭,面对另外3项非法拥有枪械及子弹的控状。被告否认所有罪名,法庭择定7月12日过堂。
46岁被告莫哈末沙菲夫丁今早聆听控状后,否认所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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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指于本月6日下午6时左右,在华玲县甘榜鲁亚松一间住家内,拥有一把美国制造的Remington Model 1100霰弹枪,却没有合法执照或准证。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加重刑罚)》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4年及至少鞭笞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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