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戰

拜票遇女選民揶揄 王欣怡貼文遭撻伐 誰為難誰

上傳女選民“潑冷水”視頻  王欣怡遭洗版討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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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檳城30日訊)“女人欺負女人,成了英雄?華人羞辱華人成了大俠?”馬華蕉賴國會議席候選人拿汀王欣怡昨日到蕉賴友力花園巴剎拜票遭女選民“潑冷水”,她較後在臉書貼上有關視頻,並撰文感謝對方,卻遭網友以萬則留言洗版討伐。

根據視頻顯示,該名女子在王欣怡拜票時,握著後者的手說“我一定支持你們”但是之後補上“全力支持國陣做反對黨,一票都不會投給國陣”,面對尷尬的氣氛,當時王欣怡仍全程保持微笑,展現出超高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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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怡微笑應對

王欣怡隨後在個人臉書上傳拜票的視頻,帖文中以“一撲一碌姐”稱呼對方,並且感謝對方的言論讓她更堅定拒絕行動黨,拒絕霸凌及仇恨。

不過,網友卻不埋單,有關帖文的回應及留言在上傳不到24小時各別超過1萬則,視頻至更達37萬次點擊,所有的留言幾乎一面倒,紛紛稱她為賣華姐,有的則指其舉止是在網路霸凌對方。

王欣怡(40歲),育有1兒3女,丈夫拿督卓建國為馬華蕉賴區會秘書,剛於4月初生產的她首次代表馬華競選蕉賴國會議席,卻沒料到在拜票時會遭女選民潑冷水。

選民鼓勵勇敢面對

經過昨日的拜票被嗆聲風波,代表馬華上陣蕉賴國會議席候選人拿汀王欣怡,今早還是風雨不改到美達早市及附近的茶餐室拜票。選民再見王欣怡, 有者細聲慰問、有者厲聲責罵及有者卻事不關己不發一言。

一些民眾在茶餘飯後也將“一撲一碌姐”的視頻掛在嘴邊,有者甚至打開視頻給不知情的友人看,大夥兒邊喝早茶邊大談“大選大小事”。

一名不願具名的民眾也在拜票活動中鼓勵王欣怡以另一個角度看待此事,要感謝對方的言語讓自己進步,因為只有通過批評才會讓人思進步。

她坦言,在幾十萬的選民中肯定有些選民會如此做,加上現在是大選期間,更不可能平平靜靜的。

“你應該要勇敢面對,更要感激對方給你動力進步,做人要保持正面的看法。”

王欣怡在聆聽對方的肺腑之言後大感溫馨,更表示以後在面對挫折時要找對方談心,從中獲得能量再出發。

王欣怡:把批評鼓勵化動力

王欣怡在完成3場拜票後對媒體指出,昨日的事件後,她收到很多負面及正面的回應,所有批評及鼓勵的話都化成動力,讓她在從政的道路能更快成長及衝刺。

她也樂觀的說,這件事讓她突然成名,儘管這樣的成名會有負面的影響,但她堅信能從逆境中得到正能量,她會繼續做的更好,虛心接受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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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被撤蔡添強訴上庭 高庭5月3過堂

(吉隆坡30日訊)希望聯盟人民公正黨副主席兼原任峇都區國會議員蔡添強,今日就他於4月28日提名日當天,因侮辱警方被判罰款2000令吉而於最後一分鐘遭選舉官宣佈提名失敗,入稟高庭挑戰選舉委員會。

高庭法官拿督諾丁哈山也已擇訂於5月3日上午10時30分,開庭聆審本案,而高庭會否於當天撤銷選委會決定,並恢復蔡添強的競選資格,已成為舉國矚目的焦點。

在委託資深律師兼馬大前法律系教授拿督古迪雅星和拿督安美嘉入稟的訴狀中,54歲的蔡添強把吉隆坡峇都區國會議席的選舉官安華莫哈末再因(55歲)及選委會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蔡添強代表律師之一的饒兆穎過後在吉隆坡法庭中心召開記者會說,律師團於今日上午9時45分入稟高庭,他們也基於情況緊急而入稟緊急證書,要求高庭盡快開庭審理這起訴訟。

她說,律師團決定摒棄入稟司法覆核申請,改以入稟原訴傳票方式提出挑戰,是因為這個方式較簡易,也可以更快速的進入審訊階段。

她說,聆審本案的高庭法官諾丁哈山甫於本週正式接手及擢升為上訴與及特別權力組高庭的法官,在受委為法官前隸屬總檢察署,是一名擅長於處理刑事案件的主控官。

指選舉官違憲

蔡添強在一份支持其訴訟的宣誓書中,指選舉官莫哈末再因拒絕讓他提名的決定具有惡意企圖與違憲,並有藐視法庭之嫌。

他說,雖然他於當天向選舉官出示高庭裁決,並要求對方請示總檢察署,但對方拒絕這麼做。

他指出,除了高庭清楚說明他不會喪失國會議員資格,在他“咬警”被判罰款2000令吉後,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也曾於2011年6月31日,宣佈他仍是一名合資格的國會議員。

“選舉官漠視法庭裁決及國會下議院,除了影響我參選本屆大選的資格,更否決選民投選的權利。”

“莫哈末再因的舉止也可以被視為在挑戰我國奉行的三權分立制度,因為他故意等到提名時間截止前的最後一秒鐘才告知我被取消資格,剝奪我與所屬政黨採取替代方案的機會。”

蔡添強認為,綜合選舉官於提名日當天的各種表現,他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莫哈末再因具有惡意企圖,更明顯展示出其背後所隱藏的政治陰謀。

以2010年判決為合格理由

蔡添強在入稟高庭的訴狀中,除了要求高庭宣判他在《聯邦憲法》48(1)(e)條款下有資格成為第14屆大選的國會議席候選人,也要求高庭宣判他有資格與理應獲得選舉委員會,包括選舉官莫哈末再因接受為大選國會議席候選人。

他指出,法律清楚闡明被罰款2000令吉,並不會影響或導致他失去國會議員資格。

他在訴狀中引述他在第13屆大選競選峇都區國會議席時的案例,指他當時曾因“咬警”案被判罰款2000令吉,不但沒有喪失國會議員資格,更獲准在大選中上陣及獲選。

在獲選後,他不僅獲准履行國會議員職責,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或任何一造皆不曾挑起、挑戰或質疑其國會議員的資格。

蔡添強於去年3月在八打靈再也地庭被判對一名警員出言不遜罪成,必須繳付罰款3000令吉,總檢察署較後入稟沙亞南高庭提出上訴,要求高庭調高罰款額,但高庭於今年3月2日駁回控方上訴,同時把罰款額減少至2000令吉。

《聯邦憲法》48(1)(e)條款闡明,任何國會議員若被法庭判處坐牢不少過1年或罰款不少過2000令吉,並在沒有獲得赦免的情況下,將失去國會議員資格。

2010年6月30日,蔡添強在咬警員案時遭罰款2000令吉,當時聆審的高庭法官拿督嘉查里引述聯邦法院於1993年審理總檢察署對壘梁英明(譯音)案中的裁決,指蔡添強被判罰款2000令吉不會導致他失去國會議員資格。

聯邦法院在該案件中對“罰款不少過2000令吉”進行詮釋,認為“不少過2000令吉”應該被解讀為“超過2000令吉”才對。

吉隆坡峇都區國會議席選委會選舉官莫哈末再因於4月28日的提名日,在選委會法律顧問指示下,宣判蔡添強已在《1981年選舉條規》下失去競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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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短片母校取景純屬思源 顏炳壽就鑾中風波道歉

(居鑾30日訊)馬華居鑾國席候選人顏炳壽承認在這次大選中缺乏一定的敏感度,今日正式就居鑾中華中學校徽出現在競選看板上,而造成董事部和校友的困擾表達歉意。

顏炳壽今日在馬華居鑾區會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他尊重校方的決定,馬上將看板取下,并向受影響人士表示歉意。

“我要表達的是,我向來以我的母校為榮,有機會的話,我都會讓友族同胞或官員們知道,我是獨中教育出來的孩子,獨中也能生產出有能力的學生。”

隨著顏炳壽的道歉,他希望事件可以告一段落,免得學校繼續受到傷害。

他也強調,校訓和校徽是一個學校的場景,當時在學校內拍攝,并沒有刻意要做特別的競選宣傳,而是要強調本身是這個在學校和環境下長大的孩子,當時是抱著飲水思源的心態。

針對看板內出現其他人物,是否違反了競選條例,顏炳壽表示需要和法律團隊深入研究,並且向選舉委員會求證。

“因為這些是場景的需要,突出的是候選人本身,而全國很多其他的競選看板或廣告宣傳都會有類似的佈景。”

居鑾南峇街和中華路交界處昨日出現了一個顏炳壽的競選看板,上方出現了鑾中的校徽和校訓,引起教師和校友的極大不滿,甚至在網絡上發起“嚴正抗議”,董事部隨後召開新聞發佈會,證實校方對此事並不知情,顏炳壽團隊隨後立刻將看板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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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國陣演唱會上獻唱 網友嗆杯葛姜育恆

(台灣/吉隆坡30訊)59歲的歌手姜育恆早前出席“國陣聯盟”所舉辦的演唱會活動,不僅無酬演出,還穿上國陣藍色上衣,引發“反國陣”民眾炮轟他是“漢奸走狗”,網友更嗆聲:“先前是走狗明星,現在是走狗歌星,杯葛他的歌!”並抵制他在大馬投資的餐廳至關門為止。姜育恆的妻子日前代夫喊冤,稱只是義務挺友,與政治無關。

網友罵走狗抵制姜餐廳

5月9日大馬將舉行選舉,選戰打得激烈,姜育恆參加的演唱會是旅遊及文化部長納茲里所辦的活動,這場演出被大馬民眾認為是“競選活動”。

姜育恆當晚共唱7首歌,最後跟納茲里合唱《跟往事乾杯》,並穿上代表國陣的藍色POLO衫與納茲里合照。反國陣民眾群情激憤,嗆他“滾回台灣”!

妻稱義務挺友無關政治

姜育恆日前從馬來西亞飛到成都商演,其妻子小鳳請台灣友人代為回應:“姜哥是熱心的人,對朋友很好,這次純粹因為跟旅遊部長有私交,這2年都擔任旅遊大使,他很重承諾,之前答應旅遊部長幫忙做旅遊宣導活動,沒有想到引發論戰,我們跟政治沒有關係。”

小鳳說這場活動姜育恆沒領酬勞,穿國陣藍上衣是對方準備的,並不了解其中的政治意涵。姜育恆是韓國華僑,80年代唱紅《再回首》等歌,近年多在中國與馬新商演,並在馬六甲投資中國菜餐廳。

藝人在大馬演出,因涉政治擦槍走火不是第一次,大馬歌手巫啟賢5前年參加慈善演唱會被指跟國陣有關,當時巫不願取消演出被罵賣國賊;同場演出的張韶涵更一度傳遭軟禁。同年,大馬影星楊紫瓊也因參加執政黨晚宴而被辱罵“垃圾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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