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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關丹6日訊)彭亨州總警長拿督斯里耶哈也披露,由於涉案羅里司機涉毒以及引發死亡車禍,因此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魯莽駕駛導致乘客或他人死亡)條文,以及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濫用毒品)條文,開檔調查北根拖格羅里失控撞入民宅釀2死案。
他說,涉案羅里司機於日前被延長扣留至本星期三期滿後,可能會繼續延長扣留以協助調查,或者被帶上法庭面控,這一切需視警方針對此案的調查進度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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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哈也今早在彭亨州警察總部出席常月集會後,在新聞發布會上受詢時向記者表示,40歲涉案羅里司機於本月4日(星期日)被延長扣留4天至本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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