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配合搜車 車盤鎖當武器 男子恐嚇官員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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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17日訊)一名男子拒絕配合反貪會官員的調查,涉嫌以車盤鎖(steering lock)當武器,對欲搜查其車子的官員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結果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48(h)條文下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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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莫哈末阿茲魯阿都拉曼(34歲),控狀指他於2016年6月3日中午12時許,在芙蓉一間國小前的停車場遭截停,並被傳召跟隨官員前往森州反貪會辦公室,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一宗案件。
被告在完成錄取口供程序後,被反貪會官員帶返其停放轎車的停車場,準備搜查其車子,以收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不料,被告拒絕給予合作,不斷干擾和恐嚇官員,並嘗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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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被告甚至以車盤鎖作為武器,威脅反貪會官員的人身安全,因此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48(h)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監禁最多2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早在芙蓉地庭面控時表示不認罪,要求審訊,反貪會檢控官卡米拉建議法庭以8000令吉保釋金及1名擔保人作為保外條件,惟被告代表律師嘉瑪阿峇斯替他求情。
嘉瑪阿峇斯指出,被告月入大約3000令吉,身為家庭經濟支柱的他,與妻子育有2名孩子,經濟負擔不小,加上數天前才被告知要上庭,所以根本來不及準備保釋金。
最終,法官祖乃達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釋金、1名擔保人和不准騷擾起訴方為條件保外,案件定於9月25日展開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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