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AES傳票排隊上庭‧不解法庭程序2度開審‧聽障阿伯被口頭警告

(吉隆坡13日訊)拒繳自動執法系統(AES)傳票而被集體控告案,週三出現小插曲,一名疑聽覺有問題的69歲退休人士因不瞭解法庭程序,導致法庭特別為他兩度開庭審理,最終認罪被口頭警告,無需繳付罰款。

認罪後才可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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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退休人士童志遠於週三早上7時抵達吉隆坡交通法庭,一心向推事諾阿絲津解釋無辜接獲AES傳票一事;惟不知是否經過4個小時的等待,導致他心煩氣躁,再加上不諳國語和英語,亦不懂法庭程序,因而“懵查查”

地否認控罪,法庭因此擇定明年1月14日過堂審訊。

當印裔女通譯員以國語宣讀控狀後,詢問他是否認罪時,他激動地解釋事發當天“無辜”闖紅燈的經過。

童志遠的舉動遭主控官莫哈末再益和通譯員的阻止,並向他說明若要求情需留待表明認罪後才可,相反則等待審訊日時才向法庭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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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聽覺有問題的童志遠,卻認為法庭拒絕聽取他的解釋而直接罰款,在糾纏約10分鐘後,他選擇否認控罪,法庭就此擇定明年1月14日過堂審訊。

休庭後,童志遠向在場採訪的華裔媒體求助,才後知後覺地發覺,原來否認控罪仍需再次出庭,因而拜託媒體“幫手”,繼而在媒體協助下向法庭要求華裔通譯員再次開庭審訊。

再次開庭時,他通過華語翻譯後表明認罪,並向推事求情本身是不知覺稍微越過黃格,才遭到AES攝像機拍攝,推事就此給予他口頭警告。

載癱兒回家換尿片誤闖紅燈

一名駕駛者再瑪里阿都聲稱,他當時急於載送下半身癱瘓的23歲孩子返家更換尿片,才不小心闖紅燈;結果,他的求情獲得推事批准,僅給予口頭警告。

週三原定共有498名拒絕繳付AES傳票的駕駛者出庭,但僅有19人出庭。

當中17人俯首認罪,7人接獲口頭警告了事、8人需即日繳付300令吉罰款,以及兩人否認控罪,並擇定明年1月14日過堂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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