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4日讯)涉猥亵儿童罪的梁文胜今日在法庭上面控,法官宣布不允许他保释,在离庭后即被戴上手铐送往拘留所!
他首次在庭上以正面直视媒体的姿态出现,双手被手铐反扣在背后无法遮挡脸部,虽戴着口罩,但步出法庭时眯起眼睛。

根据控状,梁文胜被指于2025年9月14日晚上约7时30分,在古来怡丽花园(Taman Iris)的Y8WW咖啡店的厕所内,对一名年仅9岁9个月的女童实施肢体性侵,触碰女童私处。
此举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可以罚款和鞭刑。
在庭上,面对通译员以中文宣读控状时,梁文胜大声回应“明白”并表示“没犯罪”。
主控官诺法拉在陈词时指出,被告所涉行为严重,已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建议法庭不予保释。
她也提到,被告目前尚有案件在身,仍在进行审讯期间,又再次涉案,因此认为他重犯机率极高。
她说,虽然被告曾针对5项控状认罪,即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0条文下,持有猥亵物品,案件已下判之外,尚有其他仍在面临审讯的案件。
她认为,被告如果被保释,本地孩子的安全可能受到威胁。
梁文胜目前面对的3项庭案,分别是刑事法典第363条文、346条文以及,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5a(ii)条文,将在10月6日、7日继续审讯。
被告辩护律师诺扎菲拉则强调,被告目前其他案件尚在审理阶段,并未将其定罪,法庭应秉持无罪推定原则,请求法庭给予保释机会。
她也认为,法庭应该以一案归一案审理案件(case by case ),而非根据之前的记录。
她在替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目前无业,被身为装修商的单亲母亲赡养,母亲收入每月3000令吉,每日给予被告50令吉的零用钱,希望法庭能酌情允准保释。
法官马蒂哈在听取双方陈词和提呈的材料后指出,被告此前曾因类似案件缴付6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但案件未了再涉新案,间隔时间不长,经综合考量后,裁定本案不予保释。
梁文胜离开法庭后将直接被送往拘留所,并将在10月6日审讯时,再出庭聆讯。
此外,法庭也将在当日给予他离庭令,前往医院,前往医院检查他的精神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