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隊3地捉人撲空‧有車主欠44傳票

(巴生19日訊)雪州巴生南區交通警察,週二拉大隊上門逮捕忽視傳票的駕駛人士,但大隊不論是到了辦公室抑或住家捉人都扑空而返。

巴生南區代交警主任哈曼說,大隊此次行動原本鎖定3個地點,分別為聖淘沙花園、武吉丁宜及西港英達島,欲上門逮捕6名涉嫌交通違規者,豈知皆全數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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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這6名車主中,有人接獲多達44張傳票和被發出13張逮捕令;有者則被發出12和7張不等的逮捕令,罰款數額不小。

他指出,警方是依據有關人士的登記資料,前往當事人的住家和辦公室欲逮捕他們歸案,但他們不是已辭職,就是不在家。

由于逮捕行動空手而歸,大隊在中午1時左右收隊返回警局。

“我們會在週二下午,在巴生一些地區設立路障,檢查駕駛人的交通違規記錄。一旦發現有人沒繳傳票又被通緝,將立刻扣查車主。”(T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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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控上庭

巴生北區警區在“大逮捕行動”中逮捕12名未繳還傳票者,並在週二提控上庭,全部被捕者都對控狀俯首認罪,每人至少都面對兩項控狀,其中有一人更面控28條控狀,罰款總額高達7900令吉。

該名傳票接收者甘尼申(30歲)在涉及的15宗案件中,總共有28條控狀,包括無駕照駕駛、沒戴頭盔、路稅期限屆滿和沒有保險等罪狀。

他在領聽所有控狀後都承認有罪,並在庭上向推事求情,表示自己只是一名技術人員,收入不高,育有兩名年幼孩子,妻子只是家庭主婦,一家靠他一人的收入維持生計,希望法庭能降低罰款。

此案推事瑪麗安瑪蘭阿都拉最後允准,甘尼申在14宗案中的25項控狀,每項控狀被罰300令吉或監禁4天,致於另一宗案件的3項控狀,則是其中兩項被罰150令吉或者監禁兩天,還有一項則是被罰100令吉或者監禁兩天。

與此同時,另一名傳票接收者馬迪亞拉甘(20歲)則共涉及11宗案,總共面控20項控狀,包括闖紅燈、無駕照駕駛、沒戴頭盔、路稅期限屆滿和反方向駕駛等。

推事也在他認罪和求情後,允准每項控狀以300令吉罰款或監禁4天替代。

另10名被控的傳票接收者分別是法里斯羅哈里米(24歲)、納迪里(24歲)、哥比納登(27歲)、莫哈末法茲(25歲)、佔德拉瑟卡仁(31歲)、歐金華(50歲)、英迪南(37歲)、諾阿吉夫阿漢(20歲)、卡馬魯沙(28歲)與卡馬魯吉法(28歲)。

他們涉及的控狀多數是無駕照駕駛、沒戴頭盔及路稅逾期滿等,推事都是以每項控狀罰款300令吉或監禁5天。

此案的主控官為里查夫副檢察司。所有傳票接收者在案件結束後,都須當天繳還罰款,無法付款者,將監禁直至罰款繳付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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