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拉蒂花:等他們調查 首批濫權錄音交警方

(怡保9日訊)反貪會主席拉蒂花表示,反貪會已把第一批有關政府高級人員涉嫌濫權的錄音交予警方,目前是等待警方開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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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會昨天發布9支長達45分鐘的錄音談話,指控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政府高層在任內涉嫌犯下洩密、掩蓋罪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行。

她今日在霹靂州秘書署,禮貌拜會霹靂州務大臣拿督斯里阿末法依沙後,在記者會上受媒體詢問事件進展時強調,有關錄音片段存有違法元素,反貪會及警方都可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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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詢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指控此事是干預司法及藐視法庭,會對她及反貪會採取法律行動時,拉蒂花說,在他(納吉)的權利範圍內,他有權作出任何舉動,她不再作進一步回應。

納吉有權採取行動

拉蒂花昨晚出席霹靂反貪委員會與媒體友誼保齡球賽後也說,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有權利針對反貪會發布政府高級人員涉嫌濫權錄音片段事件,發表言論。

受到媒體詢問納吉質問反貪會這項舉動時,她表示,她只有一項答案,即“這是納吉的權利,納吉有權利作出任何行動。”

她說,公眾人士也有權利針對此事發表意見 。

納吉過後在其臉書專頁上,對這項錄音提出質問。

另一方面,拉蒂花表示,反貪會安置官員在州務大臣與首席部長辦公室辦公室,並非是強迫性的,而是反貪會的一項防止貪污的運動。

她說,反貪會獲得沙巴、吉打州的積極反應,其他州也正在討論有關職位的事項。

哈聶夫抨反貪會顛覆法治 公開錄音危及1MDB官司

(八打靈再也9日訊)反貪會公開9段前首相納吉及相關人士的談話錄音,雖受到很多贊揚,但也有一批人士擔憂,這種做法可能危害正在進行的一馬公司(1MDB)案件,包括納吉所面臨的官司。

不苟同反貪會這種做法者,包括首相敦馬哈迪御用律師哈聶夫、土團黨最高理事卡迪耶欣和丹斯里萊士雅丁。

哈聶夫今天義正言辭地警告道,反貪會公開這些錄音談話的行為,將可能會危害正在進行的一馬公司(1MDB)案件,包括納吉所面臨的官司。

他在聲明中補充,反貪會應該在收到錄音談話後立刻交給警察,而不是向媒體發布,“因為這些錄音談話的內容,可能抵觸刑事法典中列出的可能的犯罪行為,而不是2009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

“這些需要由警方展開進一步調查的證據,不應該揭露給公眾,尤其是不能讓公眾聽到談話內容。”

“這可能會危害調查,甚至在調查開始之前,以及肯定在案件調查結束之前,就給公眾對有關案件產生負面的理解和影嚮。”

作為首相敦馬哈迪過去數個案件中的代表律師,哈聶夫指責反貪會在此事件上的行為顛覆了法治。

“向公眾揭露這9組錄音談話內容的舉動顛覆了法治,包括反貪會在內的任何執法機構都不應這樣做。”

“任何罪行和不法行為,都應在遵循法治的原則下被繩之於法或受到懲罰。”

慕克力指破壞政府機構名譽 “納吉背叛人民信任”

(亞羅士打9日訊)吉打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慕克力說,反貪會曝光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的錄音,顯示納吉這位前國家最高領導人背叛人民的信任。

他說,當局應採取嚴厲行動,對付納吉與作出不良示範的相關人士。

慕克力今早到甘榜丹洛吉達布探視一名貧戶阿都拉阿都哈密(72歲)後,回應媒體提問。

他說,上述曝光的問題令人震驚,對於他個人而言,這是時任首相和首相夫人的背叛。

他說,這也破壞了所有政府機構和單位的名譽,特別是反貪會及總檢察署,還不清楚有沒其他單位涉及。

他說,除了互相合作,每一名單位領導人應瞭解他們本身的職責和責任,但看來已被首相騎劫了,而這是背叛人民的信任。

沙菲宜:錄音內容 辯方要求列SRC案證物

(吉隆坡9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向法庭表示,辯方將提出申請,把反貪污委員會昨日公開的錄音片段內容納為辯方證物,並認為有關資料會對辯方有用。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則回應,控方會保留本身的權利。

沙菲宜今日在SRC案件開審時,向法官宣佈辯方將提呈上述申請。

楊錦成:須通過嚴格條規 監聽信息禁隨意公開

(檳城9日訊)馬來西亞貪污監督機構顧問楊錦成律師說,執法單位似乎擁有在收集任何人事物信息上的法律權限,然而法律規條範圍有限,致使許多監視行為超出授權範圍。

“從監視中收集的信息,在正常情況下是不可公開,就算是在信息公開方面,也須嚴格依照法律規條進行。”

他發文告指此事已引起國人的對本身隱私權的關注。

他披露,儘管根據刑事訴訟法如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2009年反貪會法令及1961年綁架法令等,皆授權執法單位監聽通訊,但問題在於這些監聽的證據在法庭上是否受理,畢竟在1950年證據法中並沒有闡明相關事項。

“回到納吉的案件,反貪會是否打算將相關錄音提交給正在法庭進行的案件審訊作為呈堂證據,若非如此那公開該段錄音對話內容是有何目?”

他直言,從上述事件中,足以讓國人擔心監視技術很可能會導致自主權嚴重喪失,並侵犯了大家原受憲法所保護的隱私權和自由權。

藍卡巴星:侵犯隱私權 公開監聽錄音或違憲

(檳城9日訊)民主行動黨法律局主任藍卡巴星不認同反貪會公開前首相納吉遭監聽的電話錄音,並認為這個做法並不恰當。

他說,監聽他人的電話交談在法律上可能已違反我國憲法,當然所有人都想知道相關錄音的內容,及所涉的人士是否應該對可能犯下的罪行負責,但這些是屬於法院的責任。

藍卡巴星也是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他今日在臉書貼文認為,反貪會的做法是違憲及不能容忍的,因為已嚴重侵犯國民的隱私權。

“電話錄音是否能證明刑事犯罪,反貪會應將錄音內容交由警方調查,或向法庭提呈,以成為證據。”

他說,若未經司法程序就在記者會上公開所謂的證據,將會對涉及者造成“未審先判”之嫌。

他也提醒反貪會,作為一個獨立的機構,理應遵守法律及條規,不應該交由政府來決定該單位的操作。從上述事件上可看見該會,該會的操作已不符合我國的法律及條規。

劉華才:粗暴侵犯隱私 應修法禁公開竊聽錄音

(吉隆坡9日訊)民政黨主席拿督劉華才質疑,如果連首相的電話都會被竊聽,平民百姓又當如何。

他對反貪會公開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9段錄音感到震驚,因為這些錄音疑似“竊聽”手機而得,問題的重點在於公開“竊聽”錄音否合法。

他今日發文告說,民政黨堅決認為,竊聽是粗暴侵犯隱私的惡劣行徑,而公開竊聽內容更超越了道德的範疇,也製造政府公然侵犯個人隱私的不良形象,因此有必要在法律的層面上進行探討。

“納吉的電話遭竊聽事件令人感到震驚,我們支持警方公平及公正地展開調查工作,但是執法單位是否有權公開通過竊聽方式獲取的錄音,則是一個值得去探討的課題,因為這涉及了道德及侵犯個人隱私的課題。”

他指出,雖然刑事程序法典116(C)條文和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43條文允許在涉及犯罪時截取通訊,但是執法單位不應該公開任何通過竊聽方式獲取的資訊,這種行為是赤赤裸裸侵犯他人隱私的不道德行為。

他強調,民政黨並非要捍衛納吉,而是認為執法單位通過竊聽方式獲取錄音,只可以做為法庭上的呈堂證椐,而不是在未呈堂前就向民眾公開。

他建議政府修改法令,禁止執法機構向公眾公布通過竊聽方式獲取的錄音,以保護人民個人隱私權,同時也保護政府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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