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拉蒂花:建立廉正誠信 商業組織須加強反貪

(吉隆坡14日訊)反貪污委員會主席拉蒂花指出, 每個商業組織都必須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7A條文(企業責任)》明年6月正式生效之前,加強制定內部的反貪藍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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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新增條文將會成為所有商業組織新的起點,以建立具有誠信和廉正的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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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於私人企業甚至主動派遣內部官員參與反貪污學院(MACA)舉辦的廉正培訓課程,感到欣慰。

 

她今日在“第8屆廉正官員認證培訓課程(CEIO)畢業典禮”上致詞時說,參與培訓課程並獲得廉正認證的官員,將會在組織內改革和反貪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較後她在記者會上指出,不少私人企業要求該會培訓廉正官員,因為根據17A條文,企業要製定反貪措施,而反貪污學院也能夠提供培訓,以確保如何實施反貪機制。

 

她認為,該項條文有明確的定義,即讓企業能夠實行防貪。

 

“如果他們有參與在內,他們能夠進行防貪措施;不過,挑戰也在於如何確保他們在這方面能夠有效執行(防貪)。”

 

根據反貪污委員會法令新增的第17A條文,反貪污委員會可以對付涉及貪污活動的公司或機構。

 

這意味著一旦僱員涉及貪腐行為,公司也將受到對付。

 

目前,反貪會法令只是專注於提控人,也就是涉及貪污的個人。

 

也是廉正官員認證局(LPPIB)主席的拉蒂法指出,從2010年至今已有995名廉正官員獲得認證。

 

今年的廉正官員認證計劃共有182名參與者獲得認可,當中分為5個範疇,包括私營領域28人、柔佛機構(JCorp)23人,公共領域47人,砂拉越州政府公共機構和行政人員領域各有42名參與者。(TSO)

 

出席者包括公共服務據局總監拿督莫哈末凱魯阿迪拉曼、大馬反貪污學院總監拿督依德里斯、首相署屬下行政現代化及管理策劃單位(MAMPU)總監拿督馬茲蘭、大馬公司委員會(SSM)首席執行員阿茲曼及廉正官員認證局成員再納阿比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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