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3日訊)檳州第二副首長拉瑪沙米促政府解釋“註冊貨運代理商須讓土著持有51%公司股權”的政策。
他今日發文告說,財政部規定1990年註冊的貨運代理商,須讓土著持有51%公司股權,才能取得報關行執照,若此政策在今年尾執行,將有數千個業者面對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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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批評這政策對本地業者不公平,而且外國貨運代理商卻不受影響。
“這些本地公司多年來用血汗拼搏,現在政府卻突然要他們把大部份股權讓給土著,或賣掉他們的公司。”
他說,於1976年前註冊的報關行執照沒有這條件,1976年後至1990年之間的報關行執照註冊,有關公司需讓土著持有30%公司股權。1990年後註冊的報關行執照,需讓土著持有51%公司股權。
豁免外企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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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如今業者已接獲通知,今年12月31日前若無法符合此條件,他們的報關行執照就會被報銷。業者已面對冠病疫情的打擊,很難再符合此條件。
他說,政府豁免外國公司之舉也令人不解,這樣做只會“殺死”本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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